再谈信经与三位一体的神(二)
27.08.2014 祷告会
引言
大家好!
为什么有信经?主因也就是有否认三位一体教义的兴起,这种教义为神格唯一论(monarchianism)。由西方教会特土良与希坡利达(Hippolytus )驳斥神格唯一论而东方有俄利根打击此教义。
俄利根强调子与父为无始的永存者,并且是道德性与旨意上的,父子的旨意是无法分开,我与父原为一并且同质;其二,属于父,他认为子有别于父,父也别于子,父是绝对的神,是神圣的源头,子是次于父。
论到圣灵,他说:“神将恩典赐给那些因着祂,并因着有份于祂而成圣的人。这恩典是神所促成,是基督所赐,是藉着子连于父,从子那里得到一切的特性。”
他虽确定了父、子、圣灵的三个位格,每一个都存在永恒的神格之内,却有层级色彩的,工作分配,上帝的作为普及整个宇宙,子的作为针对理性的受造物,而圣灵的工作只限于圣徒而已。
另一方面,今晚我们要由亚他那修信条来分享三位一体论。
亚他那修信经(Athanasian Creed)
- 凡人欲得救者,首须持守大公教会信仰。
- 此信仰凡守之不全不正者,必永远沉沦。
- 大公教会信仰即:我等敬拜一体三位,而三位一体真神。
- 其位不紊,其体不分。
- 父一位,子一位,圣灵亦一位。
- 然而父、子、圣灵同一神性,同一荣耀,亦同一永恒尊严。
- 父如何,子如何,圣灵亦如何。
- 父非受造,子非受造,圣灵亦非受造。
- 父无限,子无限,圣灵亦无限。
- 父永恒,子永恒,圣灵亦永恒。
- 非三永恒者,乃一永恒者。
- 非三不受造者,非三无限者;乃一不受造者,一无限者。
- 如是,父全能,子全能,圣灵亦全能。
- 然而,非三全能者,乃一全能者。
- 如是,父是神,子是神,圣灵亦是神。
- 然而,非三神,乃一神。
- 如是,父是主,子是主,圣灵亦是主。
- 然而,非三主,乃一主。
- 依基督真道,我等不得不认三位均为神,均为主。
- 依大公教,我等不得谓神有三,亦不得谓主有三。
- 父非由谁作成:即非受造,亦非受生。
- 子独由于父:非作成,亦非受造;而为受生。
- 圣灵由于父与子:非作成,非受造,非受生;而为发出。
- 如是,有一父非三父;有一子非三子;一圣灵非三圣灵。
- 且此三位无分先后,无别尊卑。
- 三位乃均永恒,而同等。
- 由是如前所言,我等当敬拜一体三位,而三位一体之神。
- 所以凡欲得救者,必如是而思三位一体之神。
- 再者,为得永远救赎必笃信我等之主耶稣基督道成肉身。
- 依真正信仰,我等认信神子我主耶稣基督为神,又为人。
- 为神,与父同质,受生于诸世界之先;为人,与其母体诞生于此世界。
- 全神,亦全人,具有理性之灵,血肉之身。
- 依其为神,与父同等;依其为人,稍逊于父。
- 彼虽为神,亦为人。
- 彼为一,非由神变为肉身,乃是神而取有人性。
- 合而为一;非二性相混,乃是位格合一。
- 如灵与身成为一人,神与人成为一基督。
- 彼为救我等而受难,降至阴间,第三日从死人中复活。
- 升天,坐于父全能神之右边。
- 将来必从彼处降临,审判死人活人。
- 彼降临时,所有之人必具身体复活。
- 并供认所行之事。
- 行善者必入永生;作恶者必入永火。
- 此乃大公教会信仰,人非笃实相信,必不能得救。
(转自圣经网)
历史人物亚他那修是亚历山大的主教(295-373)。他贡献四十五年的余生,反对亚流(Arius)异端,持守真理,不惜失欢朝廷,以至五次被放逐,受迫害,遭追捕,赢得“亚他那修与全世界反对”(Athanasius Contra Mundum)的称号。一直到他去世后八年,君士坦丁堡大公会议(Council of Constantinople, 381)正统信仰才得到最后胜利。所以亚他那修被尊称为“正统信仰之父”。第五世纪制订的亚他那修信经(The Athanasian Creed),是最严谨的信仰宣告,用他的名字以说明秉承其纯正严谨的信仰精神。以后的正统教会,今天福音信仰教会,都持守这四十四条文的信经;而且历代的神学著作,常照字引用。
分析
此信经三项主要功能:
- 在公共敬拜中使用。
- 作为教会教导的指引及基准。
- 其清楚的教义,可以抵制异端。
全信经共44条,其中共有27条分享有关三位一体论的事件,大约61%讲论有关三位一体的事件。
由此信经我们就不会被异教迷惑,相反而成为最好的文献来敌对异端,并且也建立我们的稳定信仰。
当中,让我提出12项来分享。
- No. 3-4 大公教会信仰即:我等敬拜一体三位,而三位一体真神。其位不紊,其体不分。
- 6 然而父、子、圣灵同一神性,同一荣耀,亦同一永恒尊严。
- 8 父非受造,子非受造,圣灵亦非受造。
- 13 如是,父全能,子全能,圣灵亦全能。
- 15 如是,父是神,子是神,圣灵亦是神。
- 21-23 父非由谁作成:即非受造,亦非受生。
子独由于父:非作成,亦非受造;而为受生。
圣灵由于父与子:非作成,非受造,非受生;而为发出。 - 26-27 三位乃均永恒,而同等。
由是如前所言,我等当敬拜一体三位,而三位一体之神。 - 30, 32 依真正信仰,我等认信神子我主耶稣基督为神,又为人。全神,亦全人,具有理性之灵,血肉之身。
一则祷文
上主,谢谢你让教会同心合一地将大公教会的主要信仰以信经写出来。的确,纯正的信仰在当中不但被保留,也成为有力的见证,这是一件何等荣耀的事。我们后代的信徒不但可以宣告也建立我们的坚固信仰。我们感恩,我们要赞美你。奉主名求,阿们!
讨论问题
再次阅读亚他那修信经,你对哪一条或多条有特别感动?为什么?请分享。
参考资料
- 圣徒的营 蒙爱的城crea.com.cn圣城网
- 伯克富《基督教教义史》,页63-72,林慈信修。
- 神学家及其神学—俄利根
www.ctts.tw/newsletter/2011/196-4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