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观、自由、新正统及布特曼派看解经
05.06.2016 主日祷告会/6am
引言
大家早安!
在学习解经,我们应由不同的角度来看与研究,让我们学习开放一点,以便我们会认识更多,也知道从中作对的抉择。
今早,我们由主观与自由派来作为研究。
(一) 主观派—知识来自个人的主观经历,从中如果能认知一种主观的经历或感觉便为至善。
1.1 由士来马赫(Friedrich DE Schleiermacher 1768-2834)
讲起
- 德国神学家。
- 拒绝圣经权威,强调感觉及自觉性在宗教里的地位。基督教是感性的宗教,非一连串的教义及道德的体系。
- 他被称为现代宗教自由主义之父。
- 对罪他的解释为是个人想靠自己而活,从宇宙中及周遭的人隔离。
- 他反对历史教义
> 童贞女生子
> 代赎观念
> 基督的神性 - 他认为基督乃是一个观念上的赎罪者及一个理想的榜样。
1.2 祁克果(Soren Kierkegaard 1813-1855)
- 丹麦哲学家。
- 被称为近代存在主义之父。
- 以文法、字义及历史的研究圣经方法只不过是一个开始,但应用太多的方法而就无法直接与上主有直接及深入的沟通。
- 他强调读圣经
> 心口合一。
> 小心谨慎与上帝直接交谈,如此才能进到他的灵魂。
> 单独与上主相处,才算是真正的读经。 - 对罪的意识必须与对神的意识紧紧相扣,人不认识自己是罪人,就不会认识神,对罪清楚知觉是须来自神的启示。
由士来马赫及祁克果这两位主观的代表人物,我们看到:
- 上帝在各国兴起不同的人来讲解他的话语,以不同的角度进路,其中一些教导或思想也激发我深入思考。
- 要明白上主的话语非只用理性为根基,其中也应用感性。因此,非方法或路径为重要,明白上主的话不能忽略独处的重要性。
(二) 自由派
这是唯理与历史批判主义,主要为人的理性有力量分辨真假,凡符合人的理性就可以接纳。
代表人物有霍布士(Thomas Hobbes 1588-1679)及斯宾挪莎(Baruch Spinoza 1632-1677),如此的圣经批判在19世纪达到高潮。
其中有七种规则:
2.1 以现代的观念(Modern Mentality)为主:
- 学术标准与研究
- 科学方法自然界的规律
- 经过研究后应抛弃的就要删除或修改
2.2 拒绝接受超自然的就表明他们不接受启示的道理。
2.3 解释圣经应与其他古典文献一样,圣经中的超自然记载是被归纳在传说、神话之中。
2.4 一切新旧约事迹都应加以重新安排,他们将进化论的观念应用于宗教的文献中。
2.5 圣经中许多神学词句都必须重新演绎。
2.6 破除圣经独特性,使圣经成为一本不断改变、迁移的圣经,以便当时听众能明白其意义。
2.7 受哲学的影响,宗教的精髓乃是由伦理与道德主导,凡是与伦理无关一概弃之。
(三) 新正统派及布特曼派
主要的人物为巴尔特(Karl Barth 1886-1968)
其特色:
- 圣经是无误论。
- 三种范畴:
⇒ 启示的话 Revealed Word
⇒ 书写的话Written Word
⇒ 传讲的话 Preached Word - 基督论:上主的话就是耶稣基督
有关布特曼(Rudolf Bultmann 1884-1976)
- 德国神学家。
- 以神话解除法(Demythologisation)来理解神的话,ie. 除去所有不相关神的话,包括神迹与复活。
他看圣经为一本普通书,也是一本艺术作品。
结论
为知道上主的话是上帝自己亲自默示的,我们必定在感性、理性与时代当中彻底明白才能不被异教之风所影响。
预告(12/6/2016)
主题:更正教解经(一)